Announcement

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管控、合同价款纠纷与结算审计实务操作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新时代下建设行业发展是国家宏观政策的重要目标之一,工程造价是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领域,工程造价一直是建筑市场博弈的焦点,工程造价管控、计价分歧、施工合同纠纷、工程价款调整与结算疑难问题越来越引起各市场主体的高度重视。对于建设工程各参与方来说,若想实现预期效益目标,就必须要不断强化工程建设的造价控制与过程管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合同签订、项目履约、工程结算过程中难免会出现诸如项目停建、设计变更、材料涨价、计价纠纷、结算纠纷、工程款拖欠等等各类造价风险,如何在造价层面予以风险防范?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以及产生纠纷后如何有效处理?同时,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过程结算。

为推进工程造价市场化、国际化改革提供了政策依据。在此背景下,工程造价有哪些改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计价与结算有哪些热点与难点问题?如何确定工程造价?这都是在工程实践中亟需掌握的重中之重。现实中,工程设计变更、人工材料涨价、计价纠纷、工程款纠纷、结算审计等等各类造价问题严重困扰着各参建方,如何在造价层面予以防范?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以及产生纠纷后如何有效处理?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规则和方法,完善工程造价市场形成机制,推动工程造价管理高质量发展,建设工程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绿色的原则。帮助各相关单位及其专业人员及时掌握计价、合同、纠纷鉴定领域最新规范,有利于推进全过程工程造价投资管控及合同管理,理清专业实务中遇到的问题,拓展解决问题的视野和思路,熟练掌握其应用和造价操作要领,加强对工程造价管理信息技术的学习和应用,树牢终身学习的先进理念,成为“专多能”的复合型造价人才,应各各住建系统和企业邀请,我单位特决定举办“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管控、合同价款纠纷与结算审计实务操作专题培训班”。次培训具有决定性的帮助,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本单位或下属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会对象
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各地市、县、区住建委(住建局)的主管领导、建筑业管理处(科、股、室)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各省、市、县、区建设工程造价(定额)管理站、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招投标办公室)、工程质量监督站及相关行业协会的主管领导及有关人员;相关工程建设单位;相关工程建设企业(工程承包、建筑施工、勘察设计、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造价、工程监理、工程咨询等)总经理、法律顾问、法务总监、总工程师、项目管理、市场开发、商务谈判、招标投标、合同管理、成本管理等中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公路、市政、铁道、隧道、人防、水利、工业与民用建筑、冶金等行业建设单位基建、施工、合同、概预算、造价咨询单位(部门)主管领导及从业人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有关从业人员等。

二、培训内容
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管控
(一)全过程控价难点与对策
1.概算定额、估算指标如何适用?
2.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市场价格如何确定?
3.如何依据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编制概预算?
4.设计限额、建造标准、合同价格,对结算造价影响?
5.市场询价,分部分项的组成要素量如何确定?
6.清单计价,市场询价如何推行?
7.当出现新的合同外清单时,怎么定价?
8.如何来判别成本是否合理?
9.如何根据实时价及实施量进行结算?
(二)招投标造价问题
1.模拟清单招标问题
2.清单计价规范与全费用清单区别
3.清单计价模式下暂估价问题
4.清单计价下投标报价与不平衡报价问题
5.清单招标、费率招标中的临时措施费问题
6.设计图纸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不一致问题
7.工程量清单错漏项问题
8.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不一致问题
(三)合同签订造价问题
1.垫付材料款抵扣工程款问题
2.工程结算总价的举证责任问题
3.合同签订后,未开工问题
4.合同约定材料、人工等价格包死条款的风险
5.黑白合同对工程履约、竣工结算的影响
6.甲供材造价合同取费基数问题
7.可研估算立项与结算超限额问题
8.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问题
(四)履约造价问题
1.变更部分下浮问题
2.超付工程款问题
3.初步设计发包与结算完不成概算量扣款问题
4.措施项目费调整问题
5.分包未签施工合同结算问题
6.分部分项与措施费不平衡报价纠纷问题
7.固定总价合同不能证明工程量量差问题
8.固定总价模式下工程量清单错漏问题
(五)结算造价问题
1.情势变更、显失公平、重大误解、无限风险问题
2.已竣工项目,不验收、不结算问题
3.混合过错工期延误认定问题
4.建设工程久拖不结问题
5.结算协议风险问题
6.计日工、总承包服务费、工程变更问题
7.人工费调整、材料价差调整问题
8.工期索赔、费用索赔与利润索赔问题
(六)结算审计与财政评审
1.当事人约定以行政审计、财政评审作为工程款结算依据的,按照约定处理。
2.行政审计、财政评审部门明确表示无法进行审计或者无正当理由长期未出具审计结论,当事人申请进行司法鉴定的,可以准许。
3.在双方当事人已经通过结算协议确认了工程结算价款并已基本履行完毕的情况下,国家审计机关作出的审计结论或财政评审意见,不影响双方结算协议的效力。
4.中标合同与另行约定以审计结果作为结算依据不一致,如何处理?
5.约定以审计结论作为结算依据,能否变更结算约定?
6.审计机构超越资质范围出具审计报告,审计结果能否作为结算依据?
7.政府审计结果是否影响双方当事人结算协议的履行?
8.合同约定以决算审核部门审核结果作为结算依据的,审核结果能否作为结算的依据?
三、主讲专家
届时将由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业内权威资深专家(教授级高工)、专业律师及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行业协会及参与新标准编写的实战专家授课,结合经典实例分析,并进行线上答疑和互动交流。培训结束,颁发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继续教育结业证书》,可作为高、中级专业技术管理人员考核评价、职称评聘、执业资格注册的重要依据。

四、会议组织:
主办单位:中城建工(北京)标准化技术研究院
承办单位:佰里守约(重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郑州会之星会议服务有限公司
郑州师之道会议服务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人才培训中心
五、会议时间及地点       
2023年6月28日——6月30日 南京市     
6月28日(周三)全天报到,地址:具体学习地点培训前五天另行通知。
六、有关费用及报名办法
(一)培训费每人2600元(包含培训费,资料费,证书费,场地费,文具费,专家费用等);食宿统一或自行安排,费用自理,恳请收文单位协助转发或集体组织参加。请各单位务必于6月22日前将参会人员名单回传至邮箱226249083@qq.com或846903149@qq.com,我们好提前准备资料和证书及预定房间。
(注:培训费以及相关费用于6月28日报到时在现场以现金、微信、支付宝、刷卡、对公转账等形式缴纳,增值税发票等相关票据将于报到时现场开取。)
(二)请参加学习的代表根据以上计划填写报名回执表传真至:
中城建工(北京)标准化技术研究院
报名咨询电话兼传真:010-81031638   
邮 箱:226249083@qq.com
联 系 人:李文渊18201193560
佰里守约(重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报名咨询电话兼传真:023-68678262
邮 箱:846903149@qq.com
联 系 人:杨阳13883299887
我们在收到报名回执表后,于开班前五天发放报到通知,详告具体地点、乘车路线、食宿及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

中城建工(北京)标准化技术研究院

2023年5月23日

附件:

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管控、合同价款纠纷与结算审计实务操作专题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经研究,我单位选派下列同志参加学习:(加盖单位公章)

注:此表不够,可自行复制;如时间紧迫可电话、传真报名。

报名电话兼传真:010-81031638、023-68678262 

邮 箱:226249083@qq.com

培训联络员:张杰13269917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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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恒隆国际B座14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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